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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轿车发现车型被换 求助工商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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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陈星 通讯员 欧阳珊珊)2月9日,家住隆回县的陈先生拿到了由一家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补偿的18000元。

  陈说,1月3日,他在隆回县一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订购了一台轿车,订购合同中载明了型号、价款、提车时间等内容,但1月13日提车时该公司未能提供此车的购车发票、合格证。

  1月27日,陈再次来到该公司拿票和合格证,发现此车与当初订购的车型不符,双方协商两天无果,闹得不可开交。

  1月30日,陈来到隆回县工商局,希望维护自己的权益。县工商局受理此事后,立即赶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了解有关情况。

  经查,陈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所订购车合同属实,所提车型是2013款改进型,与原订购合同比较,缺少CD机,座椅改为真皮材料,但公司销售人员由于疏忽没有将此情况告知消费者,更没有征求消费者意见,存在过错。陈先生在提车时由于车辆外型、颜色、空间等与订购款式一样,当时没有发现此车与合同不符,后因其他原因致使车辆外形受损。

  经过执法人员的劝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补偿陈先生现金18000元。

作者:陈星 欧阳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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