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宋三刚)8月26日晚上10时许,邵阳市区城南公园人大路上出现了惊心的一幕:因受迎面开来的车辆远光灯照射,一辆出租车驾驶员晃了眼,几乎致使车辆冲上人行道。
据该出租车驾驶员介绍,当时,他驾车往宝庆路方向行驶,有几辆都开着远光灯的小车从宝庆路转入人大路往戴家坪路方向行驶。会车时,他的眼睛被前方远光灯扫射,眼前瞬间出现白茫茫的一片。于是,他下意识地降低车速缓慢前行。等对面车辆过去了,他发现自己驾驶的车辆已经偏离了车道往人行道上冲。见状,该驾驶员迅速踩住刹车,才使得车辆没有冲上人行道撞上行道树。
“要是实习期间的驾驶员遇到这种情况,后果不堪设想。”针对刚才发生的那一幕,该出租车驾驶员显得有些紧张,但很快恢复了平静。该驾驶员介绍,在城区尤其是路灯不够亮的道路上行车,车辆开远光灯的现象十分普遍。
27日晚上8时40分许,记者来到人大路蹲守发现,在短短五六分钟内,过往车辆几乎都开着远光灯行驶。随后,记者站在人大路旁面向宝庆中路,只见那一盏盏明晃晃远光灯就像一个个“小太阳”,非常刺眼。
谈及远光灯,家住九井湾的刘女士直摇头:“有一次,我在路口等了十来分钟的车,一直盯着马路,结果车没等到,眼睛却被那些大灯闪花了。”
在相关交通规则中,夜间会车开远光灯是12种不文明行车行为中排名第一的开车恶习。那么,为何一些驾驶员滥用远光灯呢?有着七年出租车驾驶经验的雷师傅称,相当一部分驾驶员开远光灯已成为习惯——方便看路;许多车主开远光灯“回敬”对方;部分驾驶员不知如何正确使用远近光灯。
市民王先生建议,我市交警部门可以借鉴深圳罚站看灯的经验,采取符合本市市情的措施,让“光污染”真正远离市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