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刘波 通讯员 傅丹 冯丽)8月22日上午9时许,三名儿童在渡头桥镇某村水塘游泳,9岁的小木和13岁的小林不幸溺水身亡。双清公安分局鸡笼派出所快速到达现场调查,排除他杀。
因当天小木的母亲尚未回到家,善后协调会延期召开。8月25日上午,该镇组织死者家属在村部召开调解会。调解过程中,死者家属始终认为,小孩死亡的直接原因在镇、村清污固塘加深了塘基,且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要求政府赔偿。镇政府和村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民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村里的规章制度,向死者家属进行了解释说明与答复。由于死者家属心情悲痛,情绪异常激动,对镇、村“无责任”的答复无法接受,以致出现言语和行为过激现象,调解陷入僵局。
8月26日,双清区政法委介入调解。相关负责人在调解前,来到现场勘查,并确认了溺水意外死亡定性,随后进行调解。经耐心、细致地调解及死者家属同意认可,渡头桥镇政府和村无任何责任。27日,考虑到家属的实际情况,由双清区政法委出面协调,组织镇、村及时妥善地解决善后问题,最终化解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