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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警车有车位无处停放面临尴尬 社会车辆鸠占鹊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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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上午,红旗路派出所门口附近,公安处警车辆专用泊位被社会车辆占用。    刘波 摄

  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刘波)10月14日上午9时50分许,大祥公安分局红旗路派出所门口。刚处警回所的银警官碰到一个难题:警车不知道该停哪里。派出所院子里车满了,停不进;红旗路上,交警部门为该所施划了三个处警车辆泊位,但全部被社会车辆占用,其他临时停车泊位也没有空位。

  不单单在红旗路派出所,市区一些公安处警单位也面临类似尴尬。为此,他们呼吁市民不要将私家车停进处警车辆专用泊位。 

  现象:处警车专用泊位被占用

  10月14日上午,在大祥公安分局城北路派出所门口外,记者发现,两台社会车辆占用了两个处警车辆泊位。对此,城北派出所教导员郭贵华苦笑道,这是常事了。

  城北路派出所位于大信街和武圣街之间,派出所所在院落与周边居民和一家超市共用,因而车辆众多,里面显得十分拥挤。为此,交警部门在武圣街为所里处警车施划了3个处警车专用泊位。

  郭贵华介绍,民警处警回来后,经常会发现专用泊位已被私家车占用,有的私家车甚至一整天停在泊位内不动,还有的私家车随意摆放,占用两个泊位。迫于无奈,一些民警只能将处警车停至院内,或者停放在无泊位的地方。这样,要么耽误处警的时间,要么接受交警的罚单。

  记者在大祥、双清公安分局及其下属部分派出所获悉,交警为他们专门施划的处警专用泊位无一例外,都存在被社会车辆占用的现象。

  郭贵华表示,施划处警车辆专用泊位,不是说要给公安部门一些特权,而是为了更快速地服务市民,毕竟公安处警也是社会公共服务行为,而且需要速度。他希望市民不要占用处警车辆专用泊位。

  处罚:罚款记3分甚至拖离

  10月14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周明辉介绍,今年6月,交警支队根据市城区停车管理领导小组的要求,在大祥公安分局、双清公安分局、红旗路派出所等位于市区主城区的12个局、所周边施划了30个处警车辆专用泊位。在施划这些专用泊位时,交警部门用黄线将泊位框起来,并设立了醒目的标志,提醒市民不得停放私家车。

  周明辉表示,数月来,综合执法大队已经接到不少的反馈:处警车辆专用泊位经常被私家车非法占用。他分析,大多数非法占用泊位的私家车车主认为停车时间不长,或许不会影响处警车辆停放,交警也不会马上过来查处,可事实上却严重影响了处警车辆正常警务活动的开展。

  针对这一情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经要求三区交警大队加强处警车辆专用泊位的管理,保障警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据了解,三区交警部门会定期对处警车辆专用泊位进行巡查。目前,已经劝离、查处大量非法占用处警专用泊位的社会车辆,也拖走十余台车。周明辉也呼吁,市民不要随意将自己的车停进处警车辆专用泊位,以免爱车被查处,甚至被拖走。

  周明辉介绍,对于非法占用处警专用泊位的社会车辆,他们将进行劝离;对不听劝阻的,按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的行为实施处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办法,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3分;对于长时间占用专用泊位的社会车辆,交警部门还将对其实施拖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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