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羊长发 通讯员 刘敏)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升招商引资质量,最近,邵阳市宝庆工业集中区出台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管理办法,对项目实行最优惠的供地政策和扶持奖励,助推园区建设发展。
根据优惠政策,宝庆工业集中区项目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集中区各类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按国家规定方式取得。对符合通路、通水、通电、通讯、排水、有线电视“六通”条件的工业用地(生地)出让,实行基准地价18万元∕亩;符合“六通一平”条件的工业用地(熟地),基准地价为21.6万元/亩,出让年限为50年。
而对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要求的工业项目,土地价格以摘牌价为准,达到投资强度、税收、产值指标要求的前提下,土地价格按不低于上述标准的70%执行;差额部分用于奖励企业扩大再生产,待企业在规定时间投产达产后,工业用地优惠价与工业用地摘牌价的差价部分,由集中区采取与税收挂钩返还奖励的办法支付给投资商。
园区还对项目实行扶持奖励,除退城入园项目外,对项目进行建设进度奖励。集中区在实际交付土地给项目后,项目如期开工、竣工,且在合同规定的竣工投产时间内投产并完成项目投资规模的企业,经过专业机构审计后,报经管委会审定,每个项目视投资规模大小给予奖励。项目效益奖励方面,集中区新办工业企业取得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证后,从集中区实际交付土地给项目方时,项目如期开工、竣工,且在合同规定的竣工投产时间内投产并完成项目投资规模的企业;在投产后三年内年度亩均税收达到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的;对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从投产之日起,3年内集中区实得税收,分别按集中区本级财政实得税收收入的70%、50%、30%奖励给企业,用于扶持企业扩大再生产,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实际支付地价。企业法人奖励方面,对企业年纳税额度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其个人收入所得税集中区实得部分,5年内全部奖励给本人。战略性新兴企业奖励方面,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区积极向国家、省政府进行申报,争取各项补贴及扶持资金并全部给予企业。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方面,凡引进市外资金来集中区购地新建厂房,其固定资产投资在6000万元以上,经集中区招商合作局备案,为集中区财政增加税收,并经投资方确定的项目直接中介人。引进市外资金购置土地新建厂房办工业,内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6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外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800万美元以上,按固定资产投资的1.5‰予以奖励,该奖励为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报建优惠政策方面,劳动保险基金按每平方米10元,人防基金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自来水、电、气初装费按全市最低价执行。其它优惠政策方面,鼓励龙头企业引进配套企业,龙头企业从市外引进的配套企业,从配套企业投产之日起3年内,配套企业上缴税收集中区实得部分的10%奖励给龙头企业。新登记注册并实行税收汇总缴纳的总部企业,自企业注册之日起三年内,缴纳的年度税收集中区实得部分在100万元以上的,其税收集中区留成部分由集中区按第一年度70%、第二年度60%、第三年度50%的比例先征后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