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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起纠纷 预购合同与购房合同写明面积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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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陈星 通讯员 熊向前)1月21日,邵东县工商局消费者委员会执法人员成功调解一起商品房分摊面积确定不准而引起的纠纷,逾百名业主以法律方式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原来,市民羊先生在2014年初看中了邵东一房产公司开发的一间门面。当时,预购合同上标注的面积是42平方米,每间门面的价格近20万元。看着价格合理,羊先生便交了1万元定金。

  去年10月,羊先生拿到购房合同。然而,看着合同,羊先生傻眼了:明明购买的是42平方米的门面,合同书上却写着32平方米多一点,少了近10平方米。开发商称,少了的为公摊面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羊先生经过多方了解,发现该小区类似的情况涉及100多人。于是,他们自发组织进行维权,并多次与开发商交涉,均未得到满意结果。于是,羊先生等人纷纷来到邵东县消委投诉。邵东县消委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引导消费者推举代表,明确诉求,约谈开发商进行调解。

  经调查,这起投诉的问题根源是分摊面积确定不准。通过三个多月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约定以房产局核定的建筑面积和分摊面积为依据确定购房面积,以法律方式解决了纠纷。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房时要注意查看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公摊面积,觉得有疑问时,可以及时向房管部门提请申诉。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者:陈星 熊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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