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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旷工违纪被单位解聘 不满结果申请仲裁索赔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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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陈星 通讯员 肖远洋)5月21日,家住邵阳县的周某收到了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仲裁书。仲裁院裁定:周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医院解除其劳动合同系合法。

  原来,5月5日,周某接到医院办公室打来的电话:“从明天开始,你不用来上班了。”周某想不通,自2004年入职以来,自己为医院的卫生清洁事业做了不少贡献,十几年来加班加点、起早贪黑,怎么说解聘就解聘了呢?他决定找医院讨个说法。

  医院负责人告诉他,由于他在职期间多次缺岗、旷工,严重违反了医院的规章制度,所以决定解聘处置。

  周某认为,即使自己存在过错,医院也不能私自解聘,且未提前通知,违反了劳动法有关规定,于是向邵阳县仲裁院申请仲裁。

  县仲裁院接到申请后,向医院和当事人核实有关情况。

  根据医院提供的证明,周某在职期间确实存在较严重的缺岗、旷工现象,医院也曾于2013年、2014年分别对周某处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并告知他如再出现同类情况,将予以解聘。2015年1月至5月,周某缺岗10次、旷工11天,医院最终决定解聘周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县仲裁院裁决:因周某多次违反单位规章制度,2次警告处分后仍不改正,用人单位解除其劳动关系并无过错。周某要求医院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经济补偿共计26300元的申请,不予支持。

作者:陈星 肖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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