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邵阳日报记者 曾旭辉 通讯员 毛建中 李丹枝)许久未联系的朋友突然联系,盛情邀请到热门景区旅游,未料兴高采烈搭车前往,刚下火车却被拽入传销组织。7月4日,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刘某等人非法拘禁一案判决生效,以非法拘禁罪判处传销组织成员刘某、胡某、张某、黄某、杜某等五人一年六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被告人胡某和女子罗某2014年曾在浙江一家公司一起打工,2014年10月,罗某从该公司辞职,此后再没有与胡某联系过。2016年1月初,胡某突然联系罗某,慌称自己在邵阳开了一家红火的服装店,邀请罗某一起去张家界旅游。罗某信以为真,1月11日上午10时左右乘火车抵达邵阳。胡某将罗某接至传销窝点,传销窝点的成员抢走了罗某的手机和行李,安排人员对罗某进行看守、跟随、上课洗脑,逼迫罗某加入传销组织。为避免受打骂,罗某谎称愿意加入传销组织,需要向家人打电话借钱。1月12日上午,罗某拿到手机,迅速给哥哥发了一条微信消息:“救我”,又发了一张定位图片,定位地址为北塔区九江社区3栋。随后,罗某立即删除了微信消息,并给其哥哥打电话,让其哥哥给她转账。当日16时左右,罗某的哥哥赶到邵阳,并立即到公安机关报警。当日18时许,警方根据微信定位地址将罗某等被害人解救出来,一举抓获五名非法拘禁他人的传销骨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