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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日报·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李娜)12月8日15时许,李某驾驶湘E6***8小车行驶至邵东市X012线团山镇保良村一处弯道时,遇前方车辆行驶较慢,李某遂占用对向车道进行超车,由于心急未仔细观察对向车道情况,在发现对向来车时避让不及,与对向直行的轻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好安全带,并未受伤。交警认定,李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弯道行车时要做到减速、鸣笛、靠右行驶,切勿占道超车。